19日,第八届中华慈善奖在京揭晓,我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党员、全国道德模范林秀贞荣获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
林秀贞多年来义务赡养了6名孤寡老人,让他们晚年活得有盼头,“走”得有尊严;帮助13名残疾朋友解决婚姻困难,为他们治病、脱贫等提供资助;先后出资9万多元为本村修路,并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助本村和邻村的20名孩子步入大中专院校;出资5万元帮助唐山“海上救人英雄”曹永明渡过难关,使英雄流血不再流泪……点点善行,于无声处传递着慈善的正能量。她个人也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十大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感动中国人物等荣誉。
慈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己所能做慈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67岁的林秀贞,对慈善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理解。她说,慈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情感与道德,慈善事业是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的事业,并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就像俺娘说的那样:‘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人人管闲事,世上没难事。’只要我们每个企业、每个组织、每个人都充满爱心、自觉传递正能量,就能推动更多人从善,我们所说的‘中国梦’也就会早日实现。”
接到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后,我会积极协调枣强县民政局上报林秀贞同志有关事迹。希望今后我市能够涌现出更多像林秀贞同志这样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